育嬰留職津貼是按月給付,金額是「留職停薪」當月起前六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60%計算,申請條件如下:
1.就業保險的年資合計滿一年
2.小孩滿三歲前
3.該公司任職滿六個月後,辦理育嬰留職停薪。
Q1:當父母同時辦理育嬰留職停薪,撫養一名小孩,最長可請領幾個月呢?
A:被保人撫養一名子女,最長給付為6個月;但要是父母同時符合資格,則可選擇錯開期間請領,最長可請領12個月。
Q2:同一時間扶養兩名小孩,可申請兩倍的留職停薪津貼嗎?
A:此津貼是貼補因育兒損失的薪資,因此在同一期間內,即使撫養多名小孩,仍然只能申請一份;但若是錯開期間,則可分別請領!(每一子女最長可申請6個月)
Q3: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以在留職前就申請嗎?
A:勞保局的建議是,最好在育嬰假開始時再申請唷,若過早申請(如一個月前)可能會被退件。